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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病房楼室内局部墙体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0 |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新区医院)病房楼室内局部墙体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DH***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6、评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芳林路芳林大厦***楼***室。

二 、成交情况

1、供应商名称:河南荣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解放路街道灯塔路西段与戏院街交叉口翌琦新印象小区九号楼商业楼二层8号

3、成交金额:***.*** 元

4、工期:***日历天

5、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6、缺陷责任期:***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郝敬伟(组长)、曹劲松、朱遵礼。

四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 ***.***元。

五 、成交 结果 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 结果 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 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七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商城东路 2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 ***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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