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 1、原内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相关证件办理完毕,验收合格,整体项目正常运行,满足国家、地方颁发的关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标准和规范,且满足氧气供应实测值及最大峰值要求并满足绿色运营方案和项目运转方案的考核或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升级完成调试成功,正常运行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如达不到要求,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合同。整个项目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并满足氧气供应实测值及最大峰值要求并满足绿色运营方案和项目运转方案的考核及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运转符合所有标准和规范,支付合同价款的 10%,如达不到要求此款项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均分到维保期内,每年年终等额支付(电费价格按照医院实际上交上级供电部门的价格为准)以上付款均为无息付款。 更正为: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相关证件办理完毕,验收合格,整体项目正常运行,满足国家、地方颁发的关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标准和规范,且满足氧气供应实测值及最大峰值要求并满足绿色运营方案和项目运转方案的考核及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新机安装完成或原有氧仓升级完成并调试成功,正常运行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如达不到要求,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合同。整个项目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一年后并满足氧气供应实测值及最大峰值要求并满足绿色运营方案和项目运转方案的考核及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运转符合所有标准和规范,支付合同价款的10%,如达不到要求此款项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均分到维保期内,每年年终等额支付以上付款均为无息付款。 2、原内容:投标人需提供的 8 年内制氧系统用电量(度/m³/h)。 1)>1.5 度/m³/h 得 0 分。 2)1.2 度/m³/h-1.5 度/m³/h 得 1 分 3)1 度/m³/h-1.2 度/m³/h 得 2 分. 4)<1 度/m³/h 得 3 分 注: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部门出具的能耗检测报告(检测方式为 KWh/Nm3 的设备产氧总能耗)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的 8年内制氧系统用电量(度/m³/h)。 1)>1.5度/m³/h得0分。 2)>1.2度/m³/h-≤1.5度/m³/h得1分 3)≥1度/m³/h-≤1.2度/m³/h得2分. 4)<1度/m³/h得3分 注:提供省级及以上医疗器械检测部门出具的能耗检测报告(检测方式为 KWh/Nm3的设备产氧总能耗)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