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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三区更新1台眩晕诊疗系统项目(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1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三区更新1台眩晕诊疗系统项目
省份/直辖市湖南地区郴州市
采购单位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方式***
所含内容诊疗招标

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郴州凯程医药有限公司成交金额***.***万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三区更新1台眩晕诊疗系统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郴财采计(***)***号-1
采购人(全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郴州凯程医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三区更新1台眩晕诊疗系统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号
3、项目内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神经内科三区更新1台眩晕诊疗系统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验收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邓传雄
委托代理人:方力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开发区湘南高新园9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五岭支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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