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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辽宁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3-07-26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辽宁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ZC(SY)***

项目名称:辽宁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了保证全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信息数据与国家数据无缝对接,便于国家统一平台管理,考虑到相关数据安全与管理的需要,现需对***年度辽宁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进行运维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邮件购买

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号***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号***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方式:邮件或现场购买

2、供应商采用邮件形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并备注: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发送标书款汇款账号。收到标书款后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成功以收到供应商标书费为准。

3、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张良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号闽商总部大厦***层            

联系方式:曾虎、印洪博、苟巍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虎、印洪博、苟巍巍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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