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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医用升温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3 | 浏览次数:

太和县中医院医用升温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HY-C***

二 、 项目名称: 太和县中医院医用升温毯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椿禾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经三路 1号龙华工业园3楼A***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万肆仟贰佰 圆 整 ( ¥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 医用升温毯

品牌: 海明

规格型号: SHWT-D型

数量: 7台

单价: *** 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俊涛 、 黄少辉 、 王建功 (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参照磋商文件中标服务费约定标准收取, 金额 :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并按照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信息

名称:太和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团结西路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 B座***F

联系方式: ***或***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晓芳、孙景丽、郏云飞

电 话: ***或***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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