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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γ能谱仪、高频评估电灼仪、经皮黄疸仪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02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γ能谱仪
预算***.***万
省份/直辖市云南地区保山市
采购单位保山市人民医院联系方式霍老师***
代理机构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邵先生***
所含内容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医疗设备招标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γ能谱仪、高频评估电灼仪、经皮黄疸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获取比选文件,并于***年***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JDZB***。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γ能谱仪、高频评估电灼仪、经皮黄疸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包含各类医疗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不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5.预算金额:***.***万元,其中第1标段***.***万元、第2标段***.***万元。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8.采购清单

标段号及标段名称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万元)

质保期

核心产品

第1标段:γ能谱仪采购

γ能谱仪

1

***.***

不少于3年

/

第2标段:高频评估电灼仪、经皮黄疸仪采购

高频评估电灼仪

1

9.***

不少于3年

高频评估电灼仪

经皮黄疸仪

1

0.***

不少于3年

注:本项目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设备,其生产日期至开箱验收之日不得超过6个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供应商若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供应商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但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

2.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2.3供应商在本项目比选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年***月3日至***年***月5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3.方式:请各供应商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搜索《保山市人民医院γ能谱仪、高频评估电灼仪、经皮黄疸仪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在此公告中的附件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如果供应商阅读比选文件后确认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获取时间内将单位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文档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单位信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1.报名函(格式自拟,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已经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选的供应商,需提前以电话或邮箱的方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五、开启

1.时间:***年***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后勤综合楼***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

1.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

1.2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比选公告全部内容,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2.院内比选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比选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人:霍老师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

3.签署者合同联系方式

名称: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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