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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超声探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0 | 浏览次数: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超声探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作者: 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超声探头项目 ( 第二次 ) 的潜在投标人应登陆西藏自治区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 于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超声探头项目 ( 第二次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 *** .***万元(大写:柒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 元 (大写:柒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诊断救治能力提升-超声探头项目 ( 第二次 ) 设备一批 , 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及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所属行业

/

***

超声探头

5把

工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 /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年 *** 月 *** 日 ***:***:***至 ***年 *** 月 *** 日 *** : *** : *** ;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

获取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地点: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与江冲路交叉口)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通过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xizang.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截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 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供应商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5.根据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本项目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各供应商无需到场参与开标,并且取消本项目规定的“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投标文件”、“现场提供原件”等相关要求。开标、评标以投标人上传解密的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6.本招标公告在 《西藏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由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推送) 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本项目采购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西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 ***号

联系 人: 王 老师

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华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村 C-***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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