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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供应商资料提交相关提示
发布日期:2025-10-10 | 浏览次数:

一、停产停供涨价

需提交停产停供涨价情况说明,要求 提前六个月 提交至医学工程科,保证原价供货 6个月 。

二、降价

按照《降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1)填写相关信息,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完整。

三、信息变更

需按以下清单提交资料,确保材料完整有效:

1. 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 2)。

2.若涉及编码变更,需同步提交药交编码截图,截图需清晰展示编码信息。

3.若涉及注册证变更,需同步提供新旧注册证文件。

4.需提供合同首页和供货清单页。

四、供应商变更

需按以下顺序整理并提交资料,确保资料条理清晰、符合审核要求:

1.按照《***年配送企业必备资料》(附件3)准备资质资料并按顺序整理,根据整理的资料填写《***年资质审核表》(详见附件4),表格内容需真实、完整。

2.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5)并根据《供应商变更要求》(详见附件6)在申请表后附上相应文件。

五、电子版资料提交方式

邮箱: ***

六、 提交时间要求

降价、供应商变更自收到医学工程科通知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版资料提交;3个工作日内完成纸质版资料提交。

信息变更 应在产品信息变更后 7个工作日内提交。

七、 耗材采供平台操作手册

医院计划供应商可在院外采供平台查看,根据计划打印送货单及发票,耗材购置合同需在采供平台上传维护。(详见附件 7)

附件1-降价函格式.xlsx 附件2-信息变更申请表.xlsx 附件***年配送企业必备资料.docx 附件***年资质审核表.xlsx 附件5-供应商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6-供应商变更要求.doc 附件7-采供协作平台操作文档(供应商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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