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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7处资产租赁交易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1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交易公告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
省份/直辖市新疆地区乌鲁木齐市
所含内容医疗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7处资产租赁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挂牌截止时间***:***
项目交易分类实物交易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是否首次发布
联系人王超联系电话***
主管单位
转让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服务中心注册地(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所属行业其他
法定代表人欧子雯社会信用统一代码***N
注册资本***.0万元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新市区喀什东路***号门面标的编号***
租赁价格***.***元评估结果***.***元
转让底价***.***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保证金***.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评估机构新疆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期限三年
资产来源规格型号
数量1.0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新市区喀什东路***号门面标的编号***
租赁价格***.***元评估结果***.***元
转让底价***.***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保证金***.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评估机构新疆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期限三年
资产来源规格型号
数量0.0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新市区喀什东路文光校区东侧独栋标的编号***
租赁价格***.***元评估结果***.***元
转让底价***.***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保证金***.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评估机构新疆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期限三年
资产来源规格型号
数量0.0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头屯河区北站路***号院内一处场地及房屋租赁标的编号***
租赁价格***.***元评估结果***.***元
转让底价***.***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保证金***.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评估机构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机构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期限三年
资产来源规格型号
数量0.0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新市区喀什东路***号门面标的编号***
租赁价格***.***元评估结果***.***元
转让底价***.***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保证金***.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评估机构新疆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期限三年
资产来源规格型号
数量0.0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乌鲁木齐市红山接待中心5号楼负一层租赁标的编号***
租赁价格***.***元评估结果***.***元
转让底价***.***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保证金***.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评估机构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机构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期限三年
资产来源规格型号
数量0.0购置时间
标的名称乌鲁木齐市红山接待中心5号楼一层租赁标的编号***
租赁价格***.***元评估结果***.***元
转让底价***.***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保证金***.0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评估机构新疆新土智联房地产土地资产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
核准(备案)机构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期限三年
资产来源规格型号
数量0.0购置时间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号***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第4次局务会会议纪要
国资监管机构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信息披露
重要信息披露共性披露:1.以上房产只能作为办公或商业经营。2.不得经营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相关行业,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税费:标的价与成交价均为税前价,税金由承租方和出租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金。出租期间的水、电、暖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4.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物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该标的为整体租赁,不得分租。一旦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承租方保证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5.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前认真查看并确认租赁物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管线等现状后确定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亲自勘验标的并缴纳保证金、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申请报名资料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与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包含隐蔽瑕疵),对交易后发生的一切纠纷或维修及装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不可报销、折抵房租及押金或减免租期,标的物以现状对外出租,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改造义务。勘验标的时间:工作日均可。联系人:王超,电话:***。6.承租期间涉及的装修、消防安全等其他事宜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7.挂牌底价为转让底价,租赁期限为3年,年租金价格以本次挂牌的最终成交价为准。经公开征集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的,可以以协议方式进行租赁;有两名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租金***万以下为***元,租金***万-***万为***元,租金***万以上为***元。8.现场勘验时,出租方提供制式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模板,意向承租方应仔细阅读查看,一经报名确定,即视为认可并同意签署出租方所提供的租赁合同和安全责任书,除制式模板中条款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否则不做修改。9.合同成立后,承租方可按照具体经营项目对房屋内部进行装修改造,但改造项目不得改变房屋内部主体结构。装修期根据标的房产面积和装修造价双方协商确定。装修期不收取租金,但承租方需自行承担水、电、暖气、物业等相关费用。***.该信息披露中对意向受让方所做约束,在《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租赁合同》签订后,视为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的一部分。个性披露:乌鲁木齐市红山接待中心5号楼负一层、一层房产用于办公或商业经营,可作为本地特色商品、日用品等商品销售服务;打印、传真、票务预定等商务服务;提供旅游咨询、旅游产品服务;洗衣服务;商务会议、婚礼宴会等咨询服务;美容美发、室内健身、公司办公等。不得经营餐饮、KTV、医疗机构等人流量大、人员结构复杂易产生人员聚集、纠纷等方面的经营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1.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主体的合伙企业、个体经营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为意向承租方。2.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报名前均需出具非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证明(提供中国执行信息网检索截图)。3.意向承租方须持有合法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营业信誉和履约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项目竞拍成交十五日内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乌鲁木齐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缴款方式最少年缴也可三年一缴,后期缴纳租金须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日内缴纳。承租方应先缴纳房屋租金,后经营使用,首次缴纳租金的同时需一次性缴纳最终成交确认价***%取整的合同履约保证金。2.竞拍成交后承租方悔拍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拍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竞拍价款低于原竞拍价款的差价及相关损失。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项目经办人:黄慧;电话:***。
交易机构信息
交易机构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5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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