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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医疗空中运输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2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无人机医疗空中运输服务
省份/直辖市广东地区深圳市
所含内容医疗招标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年第***期无人机医疗空中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BYZBCG***

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进行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及数量:

项目名称

使用科室

备注

无人机医疗空中运输服务

布心社康

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条件(在《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同一个名称(含不同分店),或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负责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个(含)以上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投标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年7月***日至***年8月1日下午4:***前,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投标人报名资料》要求交至宝安区人民医院立体停车场出口对面A栋***室招标办审核;2.现场审核通过后,立即发送报名资料PDF版至电子邮箱,逾期送达或资料缺项者恕不接受。

四、投标书要求:具体请下载以下“详细文件”,严格按《投标书模板》准备相应资料。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待定,并请关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招标公告通知。参加谈判时,供应商须提供6份密封投标书(2正4副胶装成册)、1份密封报价单、投标文件PDF版和样品演示。报价单须注明品名、品牌、规格、单位、报价等详细项目。

六、联系电话:***(魏老师、万老师)。

七、采购部门(信息中心)联系电话:***转***(郑老师)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年7月***日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年第***期无人机医疗空中运输服务采购公.docx

***年第***期投标人报名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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