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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系统运维服务二包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日期:2024-04-16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管理要求、服务质量要求、项目
省份/直辖市 江西 地区
采购单位 江西省税务局
所含内容 医疗招标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4年3月23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 324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 324

项目资金来源:信息化运维

3

项目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及数量:

核心产品:无

服务内容:业务运维支持、技术运维支持、重大紧急问题支持

工程内容:/

4

项目实施时间

以签订合同为准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含包含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决策二包、金三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的现场运维服务。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信息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

验收部门:信息中心及相关业务部门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4年3月7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备注:本需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金税三期”工程属国家级信息系统工程,是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融合了税收征管变革和技术创新,统一了全国国地税征管应用系统版本,搭建了统一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了全国税收数据大集中,对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实现降低税务机关征纳成本和执法风险、提高纳税人遵从度和满意度、构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推动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化支撑。

本次项目包含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决策二包-风险管理系统、决策二包-跨区域风险系统、决策二包-纳税信用等级系统、决策二包-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决策二包-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决策二包-税务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扫描服务系统、决策二包-征管质量5C评价系统、决策二包-出口退税风控系统、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金三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的现场运维服务。

2.项目内容

2.1项目目标

本项目需通过技术支持驻场服务保障系统平稳运行,为系统开展业务分析,提供技术支持。中标方应提供日常系统业务问题排查服务,按照相关要求使用“金税工程运维服务管理平台”处理运维事件。

2.2采购内容

采购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的总体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金税三期决策二包系统运维服务

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决策二包-风险管理系统、决策二包-跨区域风险系统、决策二包-纳税信用等级系统、决策二包-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决策二包-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决策二包-税务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扫描服务系统、决策二包-征管质量5C评价系统、决策二包-出口退税风控系统、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金三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的业务运维支持、技术运维支持、重大紧急问题支持等工作

2.3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实施范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决策二包-风险管理系统、决策二包-跨区域风险系统、决策二包-纳税信用等级系统、决策二包-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决策二包-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决策二包-税务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扫描服务系统、决策二包-征管质量5C评价系统、决策二包-出口退税风控系统、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金三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项目整体服务期限:1年。

2.4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中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规程。在项目执行中,中标人必须按照工作规程中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作,如需调整工作规程,中标人应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对工作规程进行修订。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的名称如下表所示:

序号

规章制度名称

1

税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管理办法(试行)

2

税务信息系统两级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

3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计算机类设备配备使用和安全管理办法

4

税务系统外部信息技术支持人员管理规范

5

税务工作人员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6

税务系统外部技术支持人员网络安全管理规范

★二、投标/响应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l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要求。

l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l本项目非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优选资质:无

2.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对本项目技术部分的响应,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l对系统现状的充分了解,精准定位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容,全面理解系统运行维护需求,清晰了解系统间的关联关系,提供项目需求理解。

l对系统运行维护支持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质量标准、管理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详细响应,提供运维服务方案。

l对项目管理要求、服务质量要求、项目验收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详细响应,提供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

l对完成本包需求工作所需的项目团队组织、人员岗位配备要求的准确理解和详细响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方案。

★三、项目需求

本项目包含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专门系统、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决策二包-风险管理系统、决策二包-跨区域风险系统、决策二包-纳税信用等级系统、决策二包-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决策二包-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决策二包-税务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扫描服务系统、决策二包-征管质量5C评价系统、决策二包-出口退税风控系统、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金三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所属系统软件的正式生产环境和预生产测试环境的运行维护和使用保障,15名现场驻值服务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业务运维支持:解决的各类金税三期相关系统业务问题,包括:业务操作问题,初始化问题,系统异常(程序缺陷)问题,数据维护(查询)问题,新增及变更需求等、应用系统升级部署等问题。

技术运维支持:包含应用运行环境运维支持,应用软件运维支持,接口支持服务。

其他运维支持:重大紧急问题支持,数据服务支持等。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项目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运维框架下部署实施,应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成立项目管理、运营管理、质量保证等项目管理实施组织,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控制,以保证项目高效、有序的进行,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2、本项目驻场支持人员遵循局方的运维工作流程和管理规定,驻场支持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由局方调配使用。

3、驻场支持人员在局方指定的工作地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驻场支持人员要严格遵守局方指定驻地工作地点的相关管理规章和制度,局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联系负责人或支持人员安排工作任务。

4、驻场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合同期内不能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书面申请,并经局方同意。

5、当出现驻场支持人员病假、事假等特殊情况,应急支持人员经局方确认许可后,应及时顶替到空缺岗位。

6、为本项目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对税务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支持人员作为该项目运行维护支持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管理运营,组织整体项目运营实施工作。

7、在项目实施和运维过程中,对各税收业务系统运行维护支持工作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运维服务质量和效率。

8、项目驻场运维人员须与局方签订保密协议,驻场运维人员须遵循采购方的各项安全制度,所接触的局方各应用系统的相关信息只允许本人在本项目中使用,保守局方工作秘密,保守纳税人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泄露。

(二)项目运维人员要求

项目服务期间,须提供15名驻场服务人员。要求建立独立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运维体系建设要求,服从局方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对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中标人应安排资深二线专家团队快速对问题进行响应处理、远程支持,需要时现场解决问题,保证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五、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1、技术支持服务时间要求

1.1 一般业务运维时限。按照采购人确定业务运维的范围,一般业务运维服务请求原则上在1天之内解决;涉及数据调整、数据查询的业务运维服务请求应在3天之内解决;涉及新增及变更业务需求开发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工作计划进行;涉及重大紧急类问题按照故障处理时限要求执行。

1.2 系统故障运维处理时限。对用户所提出的业务应用软件和系统软硬件平台等故障处理要求,必须在1小时内做出安排并将其反馈给用户;遇到一至五级故障,应在30分钟内响应,并在采购人确定的故障处理时限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可正常操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必须提供解决时间表。总局有要求的,按总局要求的处理时限进行响应。

故障处理时限表

故障级别

故障现象

处理时限

1级故障

此类故障导致整个系统无法使用,故障级别最高。应协调各方面资源,逐步降低故障级别,最终解决问题。

1小时

2级故障

此类故障导致系统多个业务域、前台重点业务域(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社保、税库银、电子税务局等)、重点业务域中的核心业务功能不能使用,对前台业务办理产生严重影响。

2小时

3级故障

此类故障导致系统某个业务域不能使用但对其他业务域影响较小,不影响前台核心业务办理。

4小时

4级故障

此类故障导致系统某个或几个功能不能使用,不影响该业务域其他功能使用,对前台业务办理影响较小。

24小时

5级故障

(非故障)

此类故障暂不影响核心征管业务的正常使用,解决较为简单,但存在一定风险。

3天

2、服务内容要求

2.1 主要系统

2.1.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为自然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远程办税功能的相应渠道,包括税务端、手机APP、WEB网站、扣缴客户端,为自然人、法人提供个税涉税服务,同时根据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如消息互动、公众服务、办税查询等纳税服务。主要包括:自然人统一办税门户(WEB)及应用,自然人统一办税门户(APP)及应用,客户端统一办税门户及应用,同时还包括账户中心、第三方支付平台、消息中心、云工作流平台、客户端统一升级服务、产品集成平台、短信平台、云应用集成平台等通用服务功能。

2.1.2个税专门系统

个税专门系统分为交易类和清册查询类两大系统。交易类包含个税专门大厅应用和个税专门核心应用;清册查询类仅包括个税专门查统大厅应用。

个税专门大厅应用:主要包括大厅业务功能的页面展示(例如:基础信息采集页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页面、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页面等)。

个税专门核心应用:主要为个税专门大厅应用提供接口服务来保存业务数据和调用核心征管产生应征信息(例如:保存基础信息采集服务、保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服务、保存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和调用核心征管产生应征服务等)。

个税专门查统大厅应用:主要为生产交易类功能提供辅助的查询清册功能(例如:基础信息采集清册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清册查询、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查询清册等)。

2.1.3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

个税智能服务软件系统全面归集自然人税收数据,包括个人所得税与其他税费信息,对来源不同系统的自然人税收数据按统一标准,统一规范进行统一整理,并实现跨系统自然人并档;建立自然人各种经济身份与任职受雇、投资、交易单位等关联信息;自然人税收数据之间的纵向连接,展示本期、同期、同比、环比等数据;充分对接本地特色渠道赣服通APP,为自然人提供安全可靠的移动互联网涉税信息服务,为税务机关提供向自然人定向推送信息以及接收自然人反馈的有效渠道;除充分获取税务部门内部各系统自然人基础数据以外,还包括拓展数据来源与数据范围,依托政务专网与政府相关部门互联互通,通过跨部门数据交换或跨系统接口访问等方式,充分获取外部门自然人税收关联数据,不断夯实个税智能服务软件系统自然人数据库的数据底盘。

2.1.4 决策二包-风险管理系统

风险管理系统围绕税收管理核心流程,利用风险管理流程,针对税收征管流程各个工作环节的数据,开展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实现涉税风险的统一分析、分类应用,并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流程。

是总局各司局运用风险管理理论,以全国核心征管数据等总局集中数据为核心涉税数据源,以促进税法遵从为目标,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分级分类为基础,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为重点,通过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利用征管核心、第三方信息以及税务机关掌握的各类数据资源为主线,通过平台构建的先进管理和技术手段,识别和发现税收风险,精准定位存在纳税疑点的纳税人群体, 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

通过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评估模型和风险特征库,按照采集信息、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设计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并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结合现有有限的征管资源制定不同的管理和应对策略,实现构建科学高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水平。

2.1.5 决策二包-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

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系统以跨区域信息共享、协作应对为抓手,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通过风险提醒、业务限制或阻断、信息交互、协助调查等方式,旨在遏制跨区域税收风险,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最终实现税收风险跨区域协作以及管控,业务需求主要分为异常名单管理、情报管理、协作管理、查询统计四部分。

2.1.6 决策二包-纳税信用等级系统

通过广泛采集了纳税人的涉税行为信息,作为评价的基础;采用统一规范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对信用信息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科学评价;以信息化系统支撑全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改变长期以来手工操作、人为评定的方式;依托基础数据平台、应用平台、工作流平台等技术平台架构,基于统一平台构建纳税信用管理应用,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2.1.7 决策二包-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运用税收大数据,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实现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事涉税服务人员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控评价,根据监控评价结果,实行信用积分动态调整,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

2.1.8 决策二包-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

稽查双随机系统主要包含两个档案、三大名录库、两个随机机制、一个查询统计分析;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进行分类归集建立全面的档案,对企业集团案源档案实现了全国集团组织架构信息的统一维护版本和共享,为总局、省局重点稽查对象的确定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2.1.9 决策二包-税务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

是为全面提高税务稽查案件管理质效,解决核心征管系统不在总局部署造成的总局稽查局对全国税务稽查案件管理的脱节,打通总局到省局信息高速公路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四级稽查部门稽查案件信息的上下贯通,切实提升稽查信息化服务领导决策水平的解决方案构建的系统。

2.1.10 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扫描服务系统

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预警系统开展汇算清缴数据完整性审查工作的需求,从核心征管系统获取结果数据进行数据分析,针对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提供政策风险预警扫描服务,提升纳税人申报数据质量,降低风险。

2.1.11 决策二包-征管质量5C评价系统

征管质量5C监控系统,是在全国业务数据集中的基础上,基于大数据实时计算能力,以图表、列表结合的方式,将各个模型(例如:征、服、控、查、纠等)重要的业务对象、业务指标、核心事件进行直观、美观的展示,从而满足总局领导、各司局领导以及各省级税务机关日常监控、管理的需要。

2.1.12 决策二包-出口退税风控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工作,提升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出口退税风险监控系统是在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机制和体制、制度和流程,加强退税风险防范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功能,帮助各级税务机关出口退税管理部门开展风险识别、风险推送、风险应对和应对反馈等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骗税行为。

2.1.13 决策二包-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

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预警系统开展汇算清缴数据完整性审查工作的需求,从核心征管系统获取结果数据进行数据分析,针对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提供政策风险预警扫描服务,提升纳税人申报数据质量,降低风险。

预缴申报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对象为通过互联网(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发送申报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向其提供风险提示服务。预缴申报风险扫描应用是汇算清缴服务管理的前移,目的是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减少涉税风险。

2.1.14 金三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

金三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基于身份证件的唯一性构建自然人全员建档管理思路,将自然人作为办税主体,在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中为每一个自然人赋予纳税人识别号,作为个人办理涉税业务的身份识别代码,以此为依据统一管理自然人的明细应征、征收和欠税信息,归集自然人的各种涉税信息,建立自然人的唯一档案。

2.1.15 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

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是覆盖所得税管理全过程、全环节的一条龙管理。从所得税管理的组织过程来讲,所得税管理要经过政策、户籍、认定、申报、征收,风险等一个一个过程,每一个过程都要经历受理、审核、处置等诸多环节。所得税管理就是要贴近这些过程和环节发生的顺序,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特别是事中控制和事后跟踪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事中控制的重点是发现和防止阻止纳税人违法,税务人员违章行为的发生、发展,重点是“纠”-纠偏、纠正;事后跟踪监督的重点是查找和发现已经出现的纳税人违法、税务人员违章情况,重点是“处”-处理、处置。

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是覆盖所得税纵向横向管理关系的一条龙管理。所得管税理既是所得税系统上下的专管所得税的专管关系,是主体、是主要力量,也是所得税管理部门与机关内其他部门的协管关系,协管是支持、是配合。覆盖所得税纵向管理关系,是要将所得税系统上下级关系串起来,一体化,发挥系统的专业管理威力;覆盖所得税横向管理关系,是将所得税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连起来,一体化,充分发挥助管协管作用。

2.1.16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社保费管理子系统)于2019年1月1日在我省正式上线。金三社保费管理子系统:实现税务主体与社保费参保主体的关联,对职工进行明细管理,缴费人据实申报社保费等功能。

2.1.17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

省局平台在满足系统建设总体需求和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规划五大模块。

1、决策分析模块

决策分析模块主要包含集团概况、经济运行查询、税源监控、数据质量监控、个性化服务监控、风险管理监控和集成分析工具,为大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决策分析提供全环节的系统支撑。

2、数据管理模块

数据管理模块需对接总局大企业的数据中心模块,包含千户名册管理等基础功能,并根据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参照金税三期标准和大企业司信息化标准,结合应用需要,进一步开展数据模型优化和数据治理的验证工作,提高数据规范性和数据质量,打通数据源头到最终应用的通道。

3、风险管理模块

风险任务管理模块,通过实现任务接收整合、任务审核推送、风险任务分配等功能,建立不同层级大企业税收部门之间风险任务的接收、新增、传递、查询等工作流程,实现大企业风险任务的统一管理和全程监控。

4、税企互动模块

税企互动模块主要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与企业建立联系,实现政策提醒服务、企业涉税诉求管理、涉税风险提醒推送等具备大企业管理特色的个性化服务模块,建立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有效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

5、业务支持模块

业务支持模块提炼集团性、行业性的共性风险,打造大企业风险识别成果、应对结果等业务内容的深层次应用闭环。

2.1.18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

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主要由执法音像记录上传、存储、归档、调取、复制、销毁、统计和执法案件全过程查询调阅主体功能和系统管理辅助功能组成,通过与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数据互通,满足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全面推行全过程记录制度特别是对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的传输、应用和管理使用需求。

2.1.19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根据江西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目前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部署上线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相关规划,秉持解决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通过搭建子网站形式,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设置于官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按照网页设计模板建设省市县(区)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并将现有数据迁移至该平台,将金三系统中部分行政执法信息数据,通过技术手段,更加便捷的同步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实现自动化数据“三同步”及公示。

2.2服务内容

(一)业务运维支持

业务运维支持解决的各类金税三期相关系统业务问题,包括:业务操作问题,初始化问题,系统异常(程序缺陷)问题,数据维护(查询)问题,新增及变更需求等、应用系统升级部署等问题。

1.业务操作问题处理:

问题提出人提出各类业务操作问题,如果采购人无法解决,或者问题原因和解决方法不明,提交中标人查询问题原因、进行处理,并回复给问题提出人。完成处理时限不能超过24小时。

2.初始化问题处理:

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系统版本发布、业务调整等原因,需要在金税三期相关系统调整初始化配置的,采购人组织相关业务运维人员、中标人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调整方案,由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完成机构、岗位、权限、代码、参数等初始化调整。完成时限按照采购人的时间计划进行。

3.系统异常(程序缺陷)问题处理:

涉及系统异常、程序缺陷的,由采购人业务运维人员确定后,提交中标人核实。如果能够自行解决,直接回复问题给问题提出人;如需要提交总局运维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总局运维团队解决。完成时限按照时间计划进行。

4.业务数据维护

中标人对由于数据迁移、基础数据采集以及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征管业务错误的情况,经采购人业务部门确认同意修改并签字的,由运维合同中指定的技术运维岗进行数据的备份及修改,并配合采购人业务、技术部门对问题数据进行跟踪、定位和数据操作审计。

(1)根据采购人业务部门要求,做好各项纳税人管理类数据、申报征收类数据、发票类数据风险类数据、权限类数据等维护工作;根据采购技术部门要求,做好各项定制类查询,做好数据类产品提供。

(2)根据采购人业务和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详细的数据维护记录和分析报告,并定期向采购人业务和技术部门提交运维服务验收报告。

所有数据的处理需经过采购人的许可。

5.数据查询处理

省局业务部门提出后台数据查询申请,采购人业务运维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提交中标人;中标人接收申请后,分析具体情况,撰写后台数据查询脚本,并提交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执行脚本;执行完毕,由采购人业务运维主管部门向业务部门反馈查询结果。

6.新增及变更需求处理

省局业务处室提出新增及变更需求申请,采购人业务运维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后,提交中标人处理;中标人接收申请后,分析具体情况,如可以自行处理的新增及变更需求,组织人员进行开发,开发完成后由采购人业务运维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验收;如不是服务方权限无法处理的新增及变更需求,退回采购人并说明原因。采购人按程序提交业务需求组建单给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业务组并跟踪结果,并同时告知相关业务处室。

7.应用系统升级部署

根据总局运维要求,及时对应用软件进行版本升级和应用部署,版本升级前需将升级方案提交采购人相关部门,待批准后先在预生产环境做好预升级,公司自行业务验证通过后并通知采购人相关业务部门组织验证,方可在生产环境正式升级;升级必须有详细的升级记录归档。

8.负责各业务域数据表结构和表间逻辑关系解释支持。

(二)技术运维支持

1.应用运行环境运维

各系统运行环境包括生产环境、预生产环境(培训环境),以及系统运行相关的数据库和中间件软件配置。系统运行环境运维工作包括对应用运行环境的日常运行监控、定期巡检、环境调优、安全加固、操作审计、应用版本发布等。

(1)日常监控和巡检:负责每日对各应用系统运行状况进行监控、检查,监控可能引起故障的事项及潜在的问题,避免故障发生,确保应用系统正常运行,并将监控结果按周出具监控报告提交采购人技术主管部门。注:应用系统相关环境监控(主机、存储、数据库、中间件等)由采购人相关产品供货服务商提供。

(2)日常故障处理:快速解决应用系统运行过程出现的系统故障,保障业务办理的连续性。针对每次故障处理提交故障分析报告,总结整理故障案例库。

(3)重大或紧急问题处理:及时上报并配合采购人业务和技术主管部门做好系统重大或紧急问题的分析处理和解决,提交系统重大或紧急问题分析报告,总结整理故障案例库。

(4)环境部署及优化:根据应用系统运行情况,以及随着数据量的不断增加,按季度提交环境运行监控报告及调优建议书。

(5)数据同步维护:根据数据同步配置需求,更新维护数据同步配置。负责生产库与分发库之间的数据一致性。

(6)系统软件日常运维及调优:负责Oracle数据库、Weblogic中间件、数据复制软件等系统软件的日常运维监控和预警,做好数据到总局(南海)业务数据备份运行维护。注:系统软件运维及调优(Oracle、Weblogic和中创、华宇报表等)由采购人相关产品供货服务商或软件维保商提供。

(7)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执行采购人有关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的管理制度,并根据采购人技术部门要求,完成运行环境安全加固、补丁升级和操作审计等各项应用环境运维工作。

(8)系统恢复演练和容灾维护:配合采购人技术主管部门做好系统的容灾实施,并定期按照技术应急预案配合做好系统恢复演练。

2.应用软件运维

应用软件运维工作包括对应用软件需求变更管理、应用问题管理、数据运维管理和应用软件版本管理。

中标人应对采购人提交的各类应用软件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1)针对应用系统日常维护等各类问题提供及时全面的解答与处理。

(2)针对应用系统的业务处理方法、业务处理原理及流程等在软件功能上反映的问题提供及时全面的解答,辅助业务人员完成系统的运行操作。

(3)应用系统运行常规监控、版本维护。总局发布的系统升级补丁,中标人必须及时通报并配合采购人做好本地特色软件的接口升级测试集成后,再进行相关系统的版本发布操作。

(4)根据采购人业务和技术部门要求,做好详细的运维工作记录、资料整理和分析报告,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交业务和技术运维服务验收报告。

3.接口支持服务

配合采购人业务和技术部门提供新接入系统的服务对照、联调测试等工作。

因政策调整后系统进行版本更新,协调各相关厂商进行功能联调、测试。承担已接入系统的综合问题排查;对采购人调用、接口开发及查询提供进行技术支持。

(三)重大紧急问题支持

1.对于现场运维人员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需要迅速提交至总局二线、三线技术团队,提供解决办法,明确修复时间,并及时跟踪问题处理进度。

2.对遇到的重大事件和疑难问题需召集资深专家级技术人员进行会诊,确定问题的所在,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服务方式要求

按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人员驻场服务。

4、服务人员要求

中标方需承诺为本项目投入15人的驻场运维服务团队,各岗位要求技能如下:

驻场项目经理(兼业务运维岗或系统运维岗):具备税务软件行业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有类似本项目运维管理经验,能够配合甲方业务和技术部门做好生产环境故障及事故及时的协调及处理。

业务运维岗:熟悉金税三期系统标准运维服务体系,并严格执行;熟悉ITS,社保费管理系统业务操作及规程,熟悉相关业务域表间关系;熟悉金三系统服务清册,制度、组织、协调各外围厂商进行相应接口的联调测试工作。

业务运维岗负责对于操作类问题及时进行全面的解答,为税务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辅助税务人员完成业务处理操作;对于前台业务无法正常处理的异常情况,按照数据运维流程进行后台数据维护,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应具备以下能力:

(1)良好的职业道德;

(2)较强的责任心;

(3)良好的沟通能力;

(4)熟悉税收相关业务知识;

(5)具有一定的问题分析能力,能够及时准确的定位问题;

(6)具有学习意愿与学习能力。

系统运维岗:熟悉金税三期相关系统的生产、预生产基础环境的部署,能在Unix/Linux等多种环境下基于Telnet、SSH协议对应用环境进行监控;掌握oracle、weblogic监控;要求熟练使用PL/SQL,掌握数据性能监控等;能够按照甲方上级或同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加固、操作审计等指定工作。

系统运维岗包括驻点支持、后台支持岗位,学历年限要求和专业技能要求如下:

(1)原则上要求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具有1年以上本项目类似行业运维工作经验。

(2)熟悉本项目支持平台的原理、操作和功能。

(3)了解相关业务知识。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技巧,能够准确判断用户问题。

(5)具有独立解答所支持的应用系统咨询问题的能力。

(6)具备根据知识库或在其他高级岗位指导下解决应用系统一般性问题的能力。

(7)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有责任心、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待人处事得体,严于律己。

系统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人数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

系统运维岗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2

业务运维岗

1、负责系统业务问题收集、处理、反馈;

2、负责与其他个税涉及系统的业务沟通、确认协调等工作;

3、负责局方业务需求受理分析;

4、负责系统升级后的业务验证;

5、负责系统业务咨询;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5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系统运维岗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1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业务运维岗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2

个税专门系统

业务运维岗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1

个税智能化服务平台

金税三期决策二包(包括风险管理系统在内的11个子系统)

业务运维岗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2

金税三期决策二包(包括风险管理系统在内的11个子系统)

系统运维岗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1

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

系统运维岗

1、负责应用、数据库服务器的监控工作;

2、负责及时处理各系统环境所发生的故障;

3、负责补丁升级工作;

4、负责后台数据修改维护、操作疑难问题解答、相关数据提取;

5、负责根据局方要求,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6、其他局方要求的工作。

1

企业所得税管理系统

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

中标方拟投入本项目运维人员需经采购方进行能力、资质评价合格后,经采购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正式入场;驻场运维人员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更换;表现不好或能力不足的已入场运维人员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更换。

六、商务要求

序号

要求项目

商务要求说明

1★

服务对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服务时间

一年

3★

项目预算

3240000元

4★

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两次付款,中标单位在采购人每次付款前需提交同等金额的发票给采购人。付款进度及付款条件如下:

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第二次在服务期满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根据验收结果,合同履约情况,支付合同尾款。

中标单位延迟开具发票或错误开具发票导致采购人无法完成付款的,付款期限顺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

验收

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税务运维服务内容对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

1. 验收流程

服务人员按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要求完成各项招标服务内容,按照项目服务内容和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工作符合质量管理要求。服务期到期后一个月内,中标人向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项目责任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及验收相关材料,并由该部门组织完成项目验收相关工作,确定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分,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中标方应当在验收前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在合同维护期结束后5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运维工作报告以及在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总结性技术文档,招标方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5 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在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

2.验收交付物

验收交付物列表

文档名称

介质

产生阶段

备注

运维工作月报告

电子及纸质

运维服务

对每个月的运维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的文档。

运维工作年报告

电子及纸质

运维服务

对每年的运维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的文档。

运维过程文档

电子及纸质

运维服务

运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技术文档资料。

6

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

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在提供技术前,中标单位必须签订《单位网络安全承诺书》,技术人员必须签订《个人网络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保密要求,保密时限最低10年,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标单位未经方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对外开放系统接口及系统数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问题和数据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在任何时候对其持有的事务或其事务运转操作方法等机密信息实行严格保密;除非有书面授权或出于相关方进行活动的必要,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除非有书面指示或出于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不得把任何保密信息交给任何人;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抄写、复制、复印、拍照或摄录。

2、项目归档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税务总局要求,对该项目所涉及的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文档,按采购人对文档的质量、数量、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要求进行整理,并提交给采购人进行归档。

3、信息安全管理

(1)中标单位必须与采购人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保证采购人信息不被泄露;

(2)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运维服务的人员必须与采购人签署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3)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避免人为或非人为因素的信息泄露;

(4)进入采购人服务地点的人员禁止携带任何移动存储平台进入工作场地,并要求对接触的信息保密。

(5)运维服务人员需遵守江西税务安全管理规范,现场一线工程师需与用户安全管理部门签订第三方安全保密协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安全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4、服务承诺

(1)所有技术服务人员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巡检或优化服务,且人员专岗专职,承诺完成上述所有招标需求;

(2)投标人需承诺提供24小时的支持响应服务;

(3)当服务工程师无法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时,中标单位的后端服务支持团队须提供免费远程服务支持或增派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支持。

5、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人员薪酬、加班费用、住宿、交通、社保福利、保险、培训、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7、人员管理要求

在服务期内,中标单位须设立专门的项目组,专职负责本项目,服务工程师应提供专职技术服务,且必须遵守采购人第三方运维人员管理规范。按要求提供服务工程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备查。

8、争议处理

凡因本需求引起的或与本需求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失信行为相关条款

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人员管理,履行安全保密责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业务运维和运行保障服务,如出现以下等失信行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扣除合同款项等惩戒,视具体情况按次扣除合同总价款1‰至1%之间的金额,合同生效期间累计扣除不超过合同总价款5%的金额;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上报税务总局在全国税务部门通报、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推送财政主管部门纳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等相关对应措施。

(1)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

(2)违反甲方网络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数据失窃、信息泄露、系统瘫痪等不良后果的;

(3)乙方运维服务质量评价被扣减5分(含5分)以上,且未按承诺改进到位的;

(4)违反合同约定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

(5)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6) 另行开发销售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

(7)存在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消费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税务人员行为的;

(8)违法违规聘用3年内离职且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务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人员;

(9)其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10、供应链安全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税务信息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要求,强化落实供应链安全管理,加强供应链全链条的安全管控,把保证供应链安全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供应链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保障税务网络安全。具体为:

(1)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建立网络安全负责人制度,指定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漏洞修复、安全加固和应急响应等各项税务网络安全要求。

(2)执行背景审查。中标方承担派驻技术支持人员背景审查工作,人员驻场前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提交驻场运维信息备案表。所有材料及资料完备提供后,方可正式开展驻场工作。

(3)强化安全技能。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胜任、资格条件、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敏感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

中标方负责派驻技术支持人员的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意识、保密意识、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技能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确保考核合格,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考核情况。

落实安全管控要求。中标厂商、供应商应加强源代码安全管理,开发环境的可信可控,使用第三方组件必须执行测试和升级加固,确保税务供应链安全。

11、知识转移要求

投标人需将系统的源码及分析说明、底层架构设计、需求分析文档、设计开发理念、部署实施步聚、项目应用软件开发技术和经验、运维规划、环境保障、质量保障等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和文档等形式,转移给采购人。

12、知识产权要求

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修改权。

除本项目工作所需外,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采购人的商标、标志、数据信息、文档及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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