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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中医医院房屋(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1 | 浏览次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中医医院房屋(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宁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年***月***日***:***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南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南宁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南宁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鸿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凯旋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宁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南宁市中医医院房屋(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南宁市中医医院房屋(业务用房)租赁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整栋楼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有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个。2.水、电、通信等各项设施配套完善,已通过竣工验收,产权清晰,无涉及任何经济、法律案件。3.场地区域与本院北湖院区毗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将建成以老年病、慢性病、中医优势病种为主,兼具门诊住院服务功能的综合分院区(南区),与现北湖院区共同构建专科(专病)设置齐全,医疗技术和服务功能完备。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突出的核心智慧院区。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补齐北湖院区业务短板,提升北湖院区综合救治能力。目前拟租赁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与现北湖院区毗邻的综合大楼,便于群众就医,病号检查以及医院人员相互协助与沟通、资源共享、互为补充、有利于医院工作的连续性业务发展和持续性,也能够充分的满足本项目公共服务的特殊要求。终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桂财政(***)4号】文的有关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西同之河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租赁期3年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号南宁市中医医院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葛路***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刘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凯旋路***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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