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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宁医院招标公司遴选方案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2 | 浏览次数:

沈阳市安宁医院招标公司遴选方案项目公告

沈阳市 安宁 医院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潜在供应商。

为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与招标流程的合规性,沈阳市 安宁 医院拟公开征集有长期合作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 5家 ,负责代理本院基建类、 货物 类、服务类等招标采购事宜。现邀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 遴 选。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市 安宁 医院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费率部分:参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表格中仅列示常用金额区间段),不足***元按***元收取。

取费标准(超额累进定率 )

中标金额 费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万以下

1.5%

1.5%

1.0%

***万

1.1%

0.8%

0.7%

***万

0.***%

0.***%

0.***%

以上标准为基准取费( ***%),在此基础上按百分比报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择优选取供应商为沈阳市 安宁 医院提供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审,发布招标和中标公告、质疑投诉处理、配合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验收、采购业务咨询等内容;采购人不能保证入围单位工作任务的数量及均衡性。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招标代理机构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 所有材料 需加盖公章 ) :

1.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属于“辽宁政府采购网”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入库单位;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沈阳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代理机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考核***分(满分)证明材料。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起止时间:在***年 *** 月 *** 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 ( ***年*** 月 *** 日 ——***年 *** 月 *** 日 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附件1)及承诺函(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纸质资料。材料提交至沈阳市 安宁医院财务 科 ( 沈阳市 沈北新区辉山大街 *** 号 ) 。

联 系 人: 罗家义

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纪检 科

联 系 人: 马艳秋

联系电话 :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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