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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利医院动态心电记录盒项目采购再次征集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2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动态心电记录盒
预算9.9万
省份/直辖市上海地区浦东新区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联系方式***
所含内容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动态心电记录盒

2.资金来源:自筹

3.采购内容:采购5台动态心电记录盒,用于连续监测记录受检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状态下的心电活动。

4.预算金额:9.9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3.如果供应商是响应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4.供应商应提供响应货物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响应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5.供应商为响应产品制造商或获得合法代理资质授权的代理商。

6.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不同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形;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经由其法人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属于同一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7.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供应商必须独立响应,不得转包、分包或外请非本公司人员参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盖公章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年8月***日至***年8月***日(上午8:***:***、下午***:***:***)(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公利医院采购办咨询、报名。联系方式:公利医院采购办5号楼2楼联系人:赵培凤电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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