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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基础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2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基础设备项目
省份/直辖市 陕西 地区 渭南市
采购单位 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0913-2182132
代理机构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高凡 029-89182932
所含内容 医疗器械招标医疗招标核酸招标医疗设备招标测序仪招标试剂招标

项目概况

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基础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4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4-00195、XHLJZC-WN2024-023

项目名称: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基础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7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基础设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79,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医疗设备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基础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2,079,600.00-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需要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基础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4)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为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渭南市行政中心西配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 渭南市行政中心西配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项目概况:新冠病毒变异监测基础设备(病原微生物高通量基因测序仪;核酸定量仪;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病原微生物分析系统;满足测序仪及配套设备安装、培训所需的试剂耗材;全自动污水采样设备(2台))。

3.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无需现场报名购买。请在规定的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经办人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及采购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

5.采购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023项目文件费用”。

6.供应商填写并支付完成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文件购置费缴纳凭据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请及时查收。

7.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渭南市站北路5号

联系方式: 0913-2182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4层1404室

联系方式: 029-89182932、029-82528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高凡

电话: 029-89182932、029-82528801

西安欣华联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相关附件: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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