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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中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6 | 浏览次数: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医院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疗废弃物处置及与之有关的服务等。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按照要求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贮存。使用过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针头、刀片等锐器均按照规定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或装放容器中或专用利器盒中,在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交接时,一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根据周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周卫发〔***〕***号)、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周发改收费〔***〕***号)要求,目前中心城区批准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的单位仅有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故申请本项目采购使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2.地址:周口市川汇区搬口办事处文庄行政村杨庄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李赛鹤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级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殷素娟 周口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郭力 河南郭力律师事务所 高级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口市中医院
地址:周口市七一路西段***号
联系人:陈龙吟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周口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川汇区太昊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米路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表 (3).jpg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表 (2).jpg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签到表.jpg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表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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