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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江西省儿童医院)医用耗材及技术参数征询意见及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30 | 浏览次数:

依据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欲对以下项目实行院内采购,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并积极参与相关项目报名。

报名时间截至 ***年5月9日***:***:***

项目报名点击 s://zbcg.jxsetyy.cn:***/portal/home

一、采购品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2.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商到授权代理商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 3.投标人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5.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货物的资质材料,包括货物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包括相关变更及附页,特别是产品技术要求)及登记表或相关资质证件等。(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依据,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6.投标人需提供产品的介绍、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7.该产品在国内三甲医院中标通知书或者发票(三家以上)和用户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告中备注二次挂网的项目第一次已报名的不用重复报名。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儿童医院服务综合楼5楼招采中心(南昌市红谷滩区碟子湖大道***号)

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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