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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安宁医院院内零星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05-26 | 浏览次数:

  辽宁中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安宁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市安宁医院院内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沈阳市安宁医院院内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LNZC-***-G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市安宁医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马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中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工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沈阳市安宁医院院内零星维修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号(***)

招标文件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中小微/残疾人/监狱/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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