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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 项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修、维保外包托管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P*** 品目名称: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部分医疗设备维修、维保外包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新山水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迈德晟医疗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观山街道黔灵山路***号德福中心A7栋1单元***层8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1)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设定“每多增加1人具备有效的高压氧舱操作证(R3)得8分”存在排他性与不合理性。(2)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设定“每多增加1人具备有效的焊工证得8分”存在排他性与不合理性。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设定“供应商具备计量检测能力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区域须涵盖贵阳市观山湖区)”存在严重的排他性与指向性。 事实依据:(1)高压氧舱操作证(R3)是针对特定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氧舱)的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本项目为“部分医疗设备维修、维保外包托管服务”,并非专门针对高压氧舱的维保项目。将该特定设备的人员资质作为通用医疗设备维保项目的加分项,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设定了与履约无关的评审因素,变相排斥了不具备该特定资质但完全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医疗设备维保的潜在供应商。(2)焊工证属于特种作业操作证,主要针对金属焊接与切割等特定施工作业。在医疗设备维修维保服务中,常规维保并不涉及焊接作业。将此特定施工类资质作为服务人员加分项,既不符合医疗设备维保的行业惯例,也与本项目提供维修维保服务的实际需求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3) 首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特有的资质。要求供应商(或合作方)必须具备此特定行政部门颁发的特定证书,直接限制了不具备该资质的优质维保企业参与竞争。其次,强制要求授权区域“须涵盖贵阳市观山湖区”,属于典型的限定特定行政区域内的业绩或资质,人为设置了区域性壁垒。此举将绝大多数外地优质供应商以及本地与观山湖区外机构合作的供应商排除在外,严重破坏了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环境。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 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有关的其他因素确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有关的其他因素确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请求:1.请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删除或修改上述不合理、具有排他性及歧视性的评分条款,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并发布公平公正的更正公告。2.请求在更正招标文件后,依法延长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保障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响应文件。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一、针对质疑事项1答复及相关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已载明部分医疗设备“医用空气加压高压氧舱”须提供维修、维保服务,按法规要求维修人员须持高压氧舱操作证(R3)上岗,是保证本项目实施质量的合理要求。综上,贵司质疑事项1不成立。二、针对质疑事项2答复及相关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中已载明部分医疗设备“病床、抢救车、治疗床等”须提供维修、维保服务,按法规要求维修人员须持焊工证上岗,是保证本项目实施质量的合理要求。综上,贵司质疑事项2不成立。三、针对质疑事项3答复及相关事实依据:1、本项目要求证书授权区域须涵盖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所在地区(贵阳市观山湖区),并非限定本区发证,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相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均自然包含观山湖区,均可满足评分要求条款,未设置地域限定,不存在排他性。2、根据采购文件“评分表”中“②若为合作的,提供与具备计量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有效的合同或合作协议及第三方机构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区域须涵盖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所在地区(贵阳市观山湖区),未按要提供的不得分。”的要求,提供合作协议的,也可以取得相同分值,不存在排他性。综上,贵司质疑事项3不成立。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质疑事项1答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2、《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质疑事项2答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及《特种作业目录》。质疑事项3答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贵司对本答复不满意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六、相关附件 质疑回复函 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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