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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发布日期:2024-06-26 | 浏览次数: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甘肃地区平凉市
采购单位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
所含内容医疗招标诊疗招标门诊招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运用好“四下基层”经验,建立健全医院领导与患者面对面沟通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从患者视角去主动发现诊前、门诊、急诊急救、住院、诊后等医疗服务全流程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以便提升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服务效率,不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根据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三级公立医院推行“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时间

每两周一次,为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二下午2点***分至5点***分,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进行。

二、接待地点

行政办公楼1楼***室。

三、接待人员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每次安排一名院领导接待。根据接待需要安排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陪同。

四、接待对象

医院职工、患者、患者家属及关心医院发展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五、接待内容

(一)医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医院管理、学科发展、医疗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医院就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优化建议;

(四)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意见、看法。

六、接待准备

(一)安排好接待班次。院长办公室每月排定一次院领导接待日班次,并于月初在医院网站公布接待领导名单。接待班次一经排定,不再随意变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的,须提前与其他院领导商量调整。

(二)落实好预约登记。来访人员可根据事先发布的院领导接待日的日程,至少于接待日前1天预约。院长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对来访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并填写《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表》。

预约方式:

1.现场预约:院长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楼***室)登记预约;

2.电话预约:***。

(三)布置好接待工作。院长办公室根据接待预约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并通知院领导、陪同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待对象按时到接待地点开展接待工作。相关职能科室对照接待内容,提前做好准备,提高工作效率。院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接待登记、记录和联络等工作。

七、接待工作

(一)接待。院领导按照接待顺序逐一接待来访。

(二)沟通。参加接待的院领导或职能科室负责人与来访群众沟通与交流。

(三)处理。接到的意见建议,应尽量当场给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明确处理期限。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预防并减少患者损害发生。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按照《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处理。

(四)交办。在来访接待中不能当时处理的,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提出意见,再由院长办公室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限期办结。

(五)督办。院长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来访接待日交办的案件办理进度。

(六)反馈。承办科室根据批示要求及时协调办理,不得推诿、拖延、敷衍,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接待的院领导汇报,并及时反馈院长办公室。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及时拟定办理意见,并按权限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七)答复。承办科室将医院研究同意的办理意见及时答复接待对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情况复杂的要及时做好解释。因特殊原因不能解决或解决有困难的,要给出合理解释。

(八)建档。院长办公室负责对“院领导接待日”有关材料汇总、整理、建档,年终统一归档。

八、接待要求

(一)坚持接待准则。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处理答复、实事求是,坚持原则、正确引导,群众权益、切实维护。

(二)严肃工作纪律。参与接待的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务必保守秘密,不得泄露散布有关来访人员个人信息、所反映问题等任何隐私问题,不得对来访人员有任何打击报复行为。对泄露来访人员隐私的、利用材料谋取个人利益的、打击报复的行为,医院将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院领导接待日”活动发现医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持续规范工作行为。相关职能科室要主动研究“门急诊排队时间久”“住院床位等候时间长”等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特别是在季节性疾病高发期,要全面做好医疗资源统筹调配、组织调度、患者引导分流等工作,确保诊疗服务顺利有序开展,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九、接待须知

(一)自觉维护秩序。接待对象必须自觉遵守接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场所反映情况和问题,做到不妨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

(二)真实反映问题。接待对象反映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欢迎关心医院发展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患者、患者家属及医院职工等及时预约。我们将认真听取、处理您的每一个意见建议和合理诉求,您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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