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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及采购编号
聊城市人民医院 采购文件***年【***号】
二、采购项目情况
名称: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数量:1台 预算:2万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为设备升级,涉及设备软硬件的版权及兼容性,只有原厂能够匹配和兼容,其他厂家无法提供。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厂唯一授权供应商国药器械(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设备升级采购。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国药器械(山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电话:*** 李经理
供应商电子邮箱:***
五、采购方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设备管理与维修科: *** 联系人:裴老师
六、公示时间:***年4月***日 ***:***至***年4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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