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电镜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若所投产品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电镜系统为进口,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设备制造商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采购条目流水号
采购品名
预算金额(单位:元)
数量
单位
***
聚焦离子束/电子束双束电镜系统
***.***
1.0
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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