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初审及评估,以下单位符合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有不同意见的,请直接反馈意见至松阳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刘盛南;联系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号;联系电话:***--***。
序号
定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1
松阳长松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东路8号西面店面房***号
张苏来
松阳县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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