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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专智慧康养体验中心建设(CQS26A0078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13 | 浏览次数:

重庆幼儿师专智慧康养体验中心建设(CQS***A***)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年4月***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 重庆幼儿师专智慧康养体验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5月7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CQS***A*** 采购执行编号: DL-ZF-***

项目名称: 重庆幼儿师专智慧康养体验中心建设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元

最高限价:2,***,***.***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幼儿师专智慧康养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智慧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健康检测设备、智慧养老数据采集设备、智能化医疗设备。 2,***,***.***元 1 详见附件

最高限价总计:2,***,***.***元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年4月***日 至 ***年4月***日。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年5月7日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5月7日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年5月7日 ***:***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经办人:石作政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城街道歇凤路***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大家智方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熊彦祺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号信达国际A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彦祺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重庆幼儿师专智慧康养体验中心建设-挂网版-4.***.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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