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实验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 本项目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正规合格发票后,由采购人支付该批次合同总款的百分之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
★5.质量保证期:1年
★6.投标人自行考虑全部风险进行报价,中标后采购人不予调整。
★7.违约责任:供应商如果没有按合同条款履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供应商赔付采购人预算金额的***%。
二、技术要求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本最高限价为全部单价最高限价之和,具体以单项的最高限价为准,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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