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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灭菌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灭菌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JZ-ZB2020-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847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关先生:0431-858881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0431-8188470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工农二胡同青少年科技中心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环氧乙烷灭菌器XG2.C-220(进口)和低温等离子体(过氧化氢)灭菌器各一台(具体参数详磋商文件),采购预算额:49.95万元,已落实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公告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9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4日 09:00至2020年06月1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与工农二胡同交汇青少年科技中心二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到招标公司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00至2020年06月1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与工农二胡同交汇青少年科技中心二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与工农二胡同交汇青少年科技中心二楼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JZ-ZB2020-018
吉林精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招标人)的委托,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灭菌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一、项目编号:JLJZ-ZB2020-018
二、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灭菌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采购环氧乙烷灭菌器XG2.C-220(进口)和低温等离子体(过氧化氢)灭菌器各一台(具体参数详磋商文件),采购预算额:49.95万元,已落实。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报关单;
6、供应商须具有2019年6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2019年6月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个月即可)、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代理经销商投标持: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商投标需持: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2019年6月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任意一个月即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良好截图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长春市工农大路与工农二胡同东行30米青少年科技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同时发布。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8470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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