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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0-06-04 | 浏览次数: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HZBGS2020-060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桐

项目联系电话:024-56078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丰先生024-57719340 /024-577192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桐 024-56078888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01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否 体检服务 329人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3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4日 14:35至2020年06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30至2020年06月1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ZBGS2020-0605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服务要求

数量

01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健康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体检服务

329人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632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2632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6 月 4 日起至 2020年6月 11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6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6 月5 日至 2020 年 6 月 9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64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丰先生 024-57719340 /024-57719275

采购代理机构: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

项目联系人:孙桐 联系电话:024-56078888

邮箱地址:zhihengzbgs@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河北支行

账户名称: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64730800000459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桐

项目联系电话:024-5607888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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