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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2020-2021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0-06-04 | 浏览次数: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峰县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2020-2021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2020-2021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ZB01ES-2006-ZCFW03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5570535810/0718-89662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鹤峰县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颜主任 0718-52970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经理 15570535810/0718-8966201

代理机构地址: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1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竞标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当日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查询为准)4)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5)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5日 08:30至2020年06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15日 09:00至2020年06月15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1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峰县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就其2020-2021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ZB01ES-2006-ZCFW0303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2020-2021年度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三、磋商内容:

2020-2021年度医疗责任保险,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第三章 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及要求”。

四、采购预算:38万元/年,服务期:两年

供应商年度保险费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1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竞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当日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查询为准)

4)被授权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所购买(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5)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投标人”处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

2、完成注册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请于2020年6月5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录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操作指南: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sv_complex.aspx?Fid=n8:8:8。

4、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注册及文件下载流程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整。

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八、响应文件送达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开标室。

九、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磋商文件。

十、磋商公告期: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峰县中心医院

联系人:颜主任

电 话:0718-5297093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18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恩施市后山湾叶挺路国贸大厦19层1908号

电话/传真:15570535810/0718-8966201

联系人:邓锐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5570535810/0718-896620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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