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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市一院污水站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X20053-G
项目名称:市一院污水站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含污水处理所需药剂的采购和投加、污水处理设备的检修和维修、水质检测、人员配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意向三年。合同签订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满意及无任何质量、安全问题,经采购人同意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2日 至2020年08月0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清泉路67号
联系方式:卫科长024- 319564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楼
联系方式:冯涛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涛
电 话: 024-2272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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