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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切口保护器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22 |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切口保护器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

接续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晋药招〔 *** 〕 *** 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按照山东省切口保护器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切口保护器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工作的相关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机构

省内有切口保护器类医用耗材采购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按我省的相关政策积极参加。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医疗机构须填报上一年度(统计时段: *** 年 4 月 1 日至 *** 年 3 月 *** 日)相关产品历史采购量,并结合临床需求,填报首年采购需求量(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后的 *** 个月)。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历史采购量的 ***% 。

三、填报方式

(一)医疗机构登陆 “ 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 ( 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 ),通过 “ 耗材报量 / 分量管理 ” 模块开展数据填报。各市医疗保障局和相关医疗机构的账号密码通过 OA 下发,请注意查收。

(二)各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登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后,可在“帮助文档”中下载《医用耗材报量系统操作手册》,学习掌握操作流程。

(三)医疗机构完成填报后,通过“耗材报量 / 分量管理”提交属地医保部门进行逐级审核。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各医疗机构提交数据的同时,需上传经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承诺函盖章件。

(四)医疗机构填报完历史采购量信息后点击“提交历史采购量信息”操作,系统将自动同步有历史采购量的产品至采购需求量填报目录,若医疗机构需填报无历史采购量的产品采购需求,须点击系统表格右上角“新增”按钮自行添加,具体流程见操作手册。

四、时间安排

(一)医疗机构填报。

历史采购量填报开放时间: *** 年 4 月 *** 日 9:*** — 4 月 *** 日 ***:*** 。采购需求量填报开放时间: *** 年 4 月 *** 日 9:*** — 4 月 *** 日 ***:*** 。请先填报历史采购量并提交后,方可进行采购需求数据量、承诺函上传、采购需求量上报。

(二)市级医保部门数据审核。

数据审核开放时间: *** 年 4 月 *** 日 9:*** — *** 年 4 月 *** 日 ***:*** 。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医疗保障局督促医疗机构加强账号和密码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纪律提醒,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等“带量不实”问题,组织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如实反映采购需求。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 年 4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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