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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采购市场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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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陪护服务项目合同即将到期,需重新招标采购,现对项目进行采购前市场调查,请有意向、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并提供市场调查资料。
一、项目地点:柳州市文昌路8号柳州市人民医院。
二、项目内容:医疗护理员辅助生活照护服务。
三、服务期限:贰年
四、报价项目及内容
(一)免陪照护医疗护理员服务费:
1. 照护服务由护士主导、医疗护理员协助,供应商需填报医疗护理员每协助照护一名患者的日单价。
2. 照护服务由医疗护理员独立执行,供应商需填报一名医疗护理员的月服务费单价。
(二)特殊区域(如重症监护室)医疗护理员服务费:
照护服务由医疗护理员执行,供应商需填报每提供一名医疗护理员的月服务费单价。
(三)供应商向有需求的住院患者提供辅助生活照护服务,该项服务由患者自费向供应商购买,供应商需上报向患者收取的日服务费单价。
五、供应商资质需求
(一)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的供应商。
(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具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六、服务需求
(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合理配置医疗护理员并提供相应服务。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服务能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要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各项服务。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健全的服务管理体系,包括有完整的人员保障管理措施、相应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管理方案,以保证服务质量及患者安全。
(四)供应商为保障服务质量,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医疗护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定期更新服务、培训设施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五)供应商派驻本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或调整,否则视为没有变更,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七、供应商提交文件要求及递交方式
(二)供应商须准备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简介资料、服务方案、业绩、医疗护理员信息化管理方案、优势、服务报价等 。
八、相关声明
(一)本次需求调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本次市场调查报价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回。
九、市场调查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参与响应的供应商须在***年***月***日***:***前递交,过期提交的作无效处理。
十、联系事项:柳州市人民医院护理部 韩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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