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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0 | 浏览次数: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现对***年度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并开展采购前市场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年度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条件 承保内容
投保人数 ***人
累计责任限额 ***万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万
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 ***万
每人医药费用责任限额 ***万
每次事故免赔额 ***或5%
附加险 附加外请医务人员医疗责任
(一)理赔处理 有下列方式之一,能够确定被保险人对损害赔偿请求患者的责任比例和(或)赔偿金额的,在被保险人已赔付医疗损害申请人后,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给被保险人赔偿。 (1)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 (2)仲裁机构生效裁决。 (3)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5)未能履行以上4条方式的,经被保险人专家技术委员会讨论后,认可医疗损害申请人的诉求,被保险人与医疗损害申请人双方达成一致和解的,保险人给予全额赔偿。(被保险人专家技术委员会讨论确定责任比例和(或)赔偿金额,并邀请保险人代表旁听,但保险人不参旁听不作为保险人拒绝理赔的事由,未邀请保险人参加的除外。) (二)保险人参与诉讼与和解 (1)医疗损害申请人对被保险人进行诉讼的,被保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追加保险人为共同被告,保险人应予配合。 (2)被保险人可邀请保险人共同参与医疗损害申请人进行和解、调解,达成的和解协议作为理赔的依据。赔偿金由保险人直接支付给医疗损害申请人。 (三)理赔方案 (1)一般案件理赔 如发生医疗纠纷事件,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辽阳医调委、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能够确认被保险人责任比例和(或)赔偿金额。根据上述确认的责任比例和(或)赔偿金额,被保险人已赔付患者方赔偿金的,保险人应按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险理赔。 (2)协商赔付案件理赔 如发生医疗纠纷事件,经保险人参与确认,纠纷事件真实,可由被保险人出具被保险人认可的鉴定报告或医院内部专家讨论意见,在保证情况真实,医疗纠纷责任清晰明确,索赔金额合理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认同无需进行本条第一款(1)程序。以上鉴定报告或医院内部专家讨论意见可以代替司法鉴定报告、法院判决书等,作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进行医疗责任险理赔的依据。 二、提交方式及内容 1、提交方式: 供应商于市场询价截止时间前将填写的报价单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格式文件 ,发送至邮箱***(发送主题以项目名称命名)。 2、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单(报价单需注明总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供应商资质:无 。 3、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技术、报价等问题请咨询业务科室) 1、业务科室联系人:薛昌全;联系电话:***。 2、招标采购办联系人:王多义;联系电话:***。 四、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二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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