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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创可贴产品说明:
【产品名称】防水创可贴
【型号规格】70mm×18mm、70mm×19mm、70mm×20mm、70mm×22mm、72mmx22mm。
包装规格:1片装;5片/小盒(袋);6片/小盒(袋);8片/小盒(袋);10片/小盒(袋);100片/盒。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编号】鲁德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0015号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鲁德械备20160045号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鲁德械备20160045号
【产品描述】由接触创面的敷垫、背贴和保护层(临用前去除)组成。不含药物。
【主要结构和组成】
由接触创面的敷垫、背贴和保护层(临用前去除)组成。不含药物。
【适用范围】用于真皮浅层及其以上的浅表性小创伤、擦伤等,为浅表创面、皮肤损伤提供愈合环境。
【产品主要性能】
防水、粘性持久性良好、可重复粘贴、抗过敏、皮肤舒适、不留残胶。
【禁忌症】本品为一次性使用产品,仅限一次性使用;包装破损、超过使用期限严禁使用。
【注意事项,其他警示及提示性内容】
a) 如发生过敏现象,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咨询医师;
b) 使用前应先消毒伤口,拆封后请勿用手接触护创垫;
c)请将本品放于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d) 使用结束,请勿随意丢弃;
e) 为保证使用效果,24h后应更换新的产品。
【标签所用的图形符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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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二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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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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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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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和使用说明】
a) 打开包装;
b) 去掉背衬层;
c) 将防水创可贴固定于患处即可。
【储存条件】
包装后防水创可贴应贮存在环境温度-10℃-60℃,相对湿度不大于80%、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生产日期】详见标签。
【使用期限】在规定储存条件下,产品有效期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