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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防护口罩N95产品说明:
医用防护口罩说明书
【产品名称】医用防护口罩
【型号规格】无菌折叠型(头带式)(HST-9502)、无菌折叠型(耳挂式)(HST-9504 )。
【注册证编号】鲁械注准20212140229
【产品结构组成】产品由口罩体,鼻夹和口罩带组成。口罩体最外层和最里层为聚丙烯纺粘无纺布,夹层为聚丙烯熔喷无纺布;口罩带为涤纶松紧带;鼻夹为金属铝条或聚丙烯包裹镀锌铁丝制成。产品以无菌形式提供。
【执行标准号】GB19083-2010
【产品性能指标】
1.鼻夹应具有可调节性
2.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3.非油性颗粒过滤效率≥95%
【灭菌要求】无菌
【适用范围】供医疗工作环境下,过滤空气中的颗粒物、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用。
【禁忌症】 对无纺布材料过敏者禁止使用
【使用说明】
1.打开口罩用手扶住口罩固定在面部,使鼻夹位于口罩上方。
2.口罩带戴与头部。
3.调整鼻夹至鼻梁形状,使口罩紧贴面部,如不合适请更换其他规格口罩,禁止头发进入面罩封边内侧,以防口罩密合性不合格。产品使用4h后请更换新的产品。
4.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
【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
1.如使用时出现头晕、恶心、呼吸困难等情况请速离开感染区域并更换本产品;
2.产品用后请销毁,禁止重复使用;
3.在产品使用前检查口罩的适合性,如不合适请进行更换,如果有头发进入面罩封边内侧,则密合性的要求可能会达不到;
4.医用防护口罩系一次性使用产品,使用前请仔细检查包装袋,如发现包装袋破损严禁使用。
5.使用本产品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并查看封口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逾期不得使用;
6.产品开封后应尽快使用。
【运输及储存条件】本产品贮藏在无腐蚀性气体、干燥、避免日晒、通风条件良好、清洁的环境内;运输及搬运时应注意小心轻放。
【有效期】2年(由加速老化试验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