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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备皮包产品说明: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备皮包
【型号规格】/
【生产许可证编号】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97号
【注册证编号】豫械注准20212021982
【产品技术要求编号】豫械注准20212021982
【结构及组成】本产品由基本组件备皮刀、消毒液刷、一次性使用聚乙烯检查手套和可选用组件医用棉球、医用脱脂纱布块、卫生纸、医用滑石粉、包布、物品盒组成。
【适用范围】供临床手术前备皮用。
【使用方法】打开包装,展开包布,戴上手套,按临床常规依次使用备皮包内组件。
【使用期限】二年。
【生产日期】见单包装。
【贮存条件】本品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无腐蚀性气体、阴凉、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内。
【使用说明】
1.检查:打开外包装,确认灭菌指示卡已变色,包装完好且在有效期内。
2.洗手:操作者按《外科手消毒规范》完成手卫生,戴好包内聚乙烯手套。
3.铺单:若配置包布,将包布铺于操作台面,建立无菌区。
4.剃毛:
–先用滑石粉(如有)轻扑毛发区,减少刀片粘连。
–绷紧皮肤,用备皮刀顺毛发生长方向轻柔剃净毛发。
–剃毕用卫生纸(如有)擦净碎发。
5.消毒:
–取出消毒液刷,从手术中心向外螺旋式擦拭至少2遍,范围≥15cm×15cm。
–待自然干燥,勿用手扇风或吹气。
6.后续:按医院规定铺无菌巾,立即手术;弃置所有组件于医疗废物桶。
【注意事项】
1.仅限一次性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或再灭菌。
2.包装破损、灭菌指示卡未变色、过期均不得使用。
3.使用后如出现皮肤红肿、瘙痒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并报告医生。
4.备皮刀刃口锋利,操作时避免划伤;儿童或无行为能力者需有专业人员看护。
5.产品使用后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集中处置,防止锐器盒刺伤。
6.氯己定醇消毒液易燃,远离火源,避光保存。
7.不得与肥皂、碘酊、红汞等阴离子或金属离子制剂同时使用,以免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