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13707120181
(企业已暂停产品招商,代理采购咨询可以留言)
创面液体敷料OEM/创面液体敷料/创面液体敷料加工产品说明:

【产品名称】壳聚糖创面液体敷料
【结构组成】产品由壳聚糖、聚乙烯醇、 乳酸、甘油、纯化水配制而成的溶液和喷瓶组成,喷瓶由聚乙烯(PE)瓶身、聚丙烯(PP)喷泵和聚丙烯(PP)瓶盖组成,产品经钴-60辐照灭菌,无菌。
【产品性能】pH值应在4.0~6.5的范围内;重金属总量应不超过10μg/g;产品无菌。
【适用范围】通过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用于小创口、擦伤、切割伤等非慢性创面及周围皮肤的护理。
【贮存条件】密封,置通风干燥的室内保存。
【型号规格】3ml/瓶、5ml/瓶、8ml/瓶、10ml/瓶、12ml/瓶、15ml/瓶、20ml/瓶、25ml/瓶、30ml/瓶、35ml/瓶、40ml/瓶、45ml/瓶、50ml/瓶、60ml/瓶、80ml/瓶、100ml/ 瓶、120ml/瓶、150ml/瓶、180ml/瓶、200ml/瓶,具体型号规格见包装。
【使用方法】1.使用前将创面和周围皮肤清理消毒;2.在距离皮肤10~15cm处喷洒,使之完全覆盖创面,或将敷料的包扎面喷湿喷透后,再进行包扎处理。
【禁 忌 症】 慢性创面禁用;对含壳聚糖类产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产品仅供外用;包装破损或超过有效期勿用;如用后感觉患处严重不适,请暂停使用;使用后应立即盖上保护盖,确保产品密封;开封半个月后,将剩余产品丢弃于废弃物桶或医疗垃圾处理桶中。
【警示提示】高度敏感体质者慎用。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鄂械注准20232144577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鄂药监械生产许20100248号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鄂械注准20232144577
【注册人/生产企业/售后服务单位】湖北普爱药业有限公司
【住 所】武汉市东西湖区九通路银湖科技工业园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九通路银湖科技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