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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质酸(HA)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津械注准20192400150
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经路16号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4号楼
2024-04-01
2029-09-29
见附页。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透明质酸(HA)的含量。
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经路16号国际医疗器械产业园14号楼,11号楼104-105
96人份/盒
在2~8℃条件下储存,有效期12个月。包被板、校准品、质控品、试剂2、发光液A和发光液B开封后30天内有效,试剂1复溶后1.5小时内有效,使用后应立即密封好放置于2~8℃保存,避免长时间放置于室温下。
Ⅱ
原《分类目录》产品分类编码:6840;原注册证号:津械注准20192400150
数据来源 | 注册备案名 | 注册证编号 | 型号规格 | 挂网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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