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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牙科器械盒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060736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1号
2012-09-03
2016-09-02
产品由塑料托盘、镊子、口镜、探针、围巾组成。主要技术指标:1、产品应无菌;2、经环氧乙烷灭菌后放置七天,其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