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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细胞病毒(CMV)核酸定量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3400273号
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720弄1号楼317室
2010-03-23
2014-03-22
核酸抽提液、CMV核酸荧光PCR检测混合液、酶(Taq+UNG)、阴性对照、临界阳性对照、系列标准品(包括标准品Ⅰ、II、Ⅲ和Ⅳ)。产品有效期:试剂盒应≤4℃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巨细胞病毒核酸(CMV-DNA)拷贝数
YZB/国 0122-2010
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瑞庆路528号20幢乙号一层、21幢甲号一层
24人份/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