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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部门联合整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歪”广告
发布日期:2015-01-06 |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文明诚信健康的广告市场环境,经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研究决定, 从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严重扰乱广告市场秩序,严重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医疗器械、保 健品(以下简称“两品一械”)广告,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联合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包括:超出批准主治和保健的功能,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 保证治愈,以及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虚假宣传的;增加或夸大产品功能、扩大适应症范围的虚假广告;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 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两品一械”广告的;未经批准或备案发布 “两品一械”广告的;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产品未经批准注册的广告;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以及治疗疑难杂症、辅助治疗睡 眠、降“三高”、减肥等虚假广告;伪造广告批准文号、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广告;其他违反广告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工商、食药监、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媒体和网站自查整改后,仍存在发布虚假违法 “两品一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问题进行整治,严厉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两品一械”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行为,严厉追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和虚假 信息的主体责任,并依法予以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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