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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吉械注准20162400224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河街95号
2021-10-08
2026-10-07
试剂 R1 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类似物包被的磁颗粒 0.01% R2 吖啶酯标记的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抗体 0.2ΜG/ML校准品(高值、低值) 添加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的去激素人血清 /质控品(水平1、水平2) 添加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的去激素人血清 /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血清或血浆中的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的含量。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河街95号
1×50测试/盒;1×50测试/盒(不含校准品、质控品);2×50测试/盒;2×50测试/盒(不含校准品、质控品);1×100测试/盒;1×100测试/盒(不含校准品、质控品);2×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不含校准品、质控品);4×100测试/盒;4×100测试/盒(不含校准品、质控品);1×200测试/盒;1×200测试/盒(不含校准品、质控品);2×200测试/盒;2×200测试/盒(不含校准品、质控品)。
1.试剂盒在2℃~8℃条件下,避光、密封、竖直向上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首次使用后,机载或在2℃~8℃条件下可稳定28天,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保存于2℃~8℃条件下可稳定28天。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