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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国产 失效 注册 第二类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注册(备案)号:

湘械注准20172400266

注册人住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批准(备案)日期:

2017-09-15

有效期至:

2022-09-14

结构及组成:

试剂1:ADA 基液1(内含:Tris缓冲液(pH8.00) 50mmolL、4-AAP 2 mmolL、PNP 100 UL)、Krovin500 0.5%;试剂2:ADA 基液2 (内含:XOD 200 UL、过氧化物酶 600 UL、腺苷 10 mmolL、EHSPT 2 mmolL)、Krovin5000.5%。校准品:ADA 标液(内含一定量腺苷脱氨酶及稳定剂)。注:不同批号之间的各组分不可以互换。校准品溯源至国际标准物质BCR-647,靶值批特异,详见瓶标签。

适用范围:

1.样本类型:新鲜血清、胸腹水及脑脊液样本。2.样本采集:血清:受检者空腹时静脉采血,密封后立即送检;胸腹水及脑脊液:由临床医生在受检者合理位置穿刺采集,密封后立即送检。血清及胸腹水样本在采集后2h内完成检验,脑脊液1h内完成。3.样本干扰:对反应吸光度有干扰的样本,包括溶血和脂血的样本都可能影响检测结果,遇上述情况建议重新采集。4.样本存放:血清样本密封存放于2-8℃,可以稳定1周;胸腹水样本密封存放于2-8℃,可以稳定1d;脑脊液样本密封存放于2-8℃,可以稳定4h。

生产地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型号规格:

R1:1×45mL、R2:1×15mL R1:1×60mL、R2:1×20mL R1:2×60mL、R2:2×20mL R1:2×60mL、R2:1×40mL R1:3×60mL、R2:3×20mL R1:3×60mL、R2:2×30mL R1:3×60mL、R2:1×60mL R1:4×60mL、R2:4×20mL R1:4×60mL、R2:2×40mL R1:6×60mL、R2:6×20mL R1:6×60mL、R2:4×30mL R1:6×60mL、R2:2×60mL 校准品(选配):1×1.0mL。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盒及校准品未开封前在2-8℃密封避光储存,不可冷冻,有效期18个月。 2.试剂开瓶后,如保存于2-8℃应在30天内用完,及时清理残留试剂避免污染。 3.试剂盒及校准品通常以置于放有冰袋的泡沫箱中的形式进行运输,在此种运输条件下运输5天,性能不受影响。 4.试剂盒及校准品若在有效期内保存于37℃环境,保存1.试剂盒及校准品未开封前在2-8℃密封避光储存,不可冷冻,有效期18个月。2.试剂开瓶后,如保存于2-8℃应在30天内用完,及时清理残留试剂避免污染。3.试剂盒及校准品通常以置于放有冰袋的泡沫箱中的形式进行运输,在此种运输条件下运输5天,性能不受影响。4.试剂盒及校准品若在有效期内保存于37℃环境,保存时间不超过7天时,不影响效期。5.校准品复溶后在-20℃密封储存,有效期为30天。

管理类别: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