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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HAV-IgM)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400982号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一层;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
2013-07-05
2017-07-04
变更日期:2015.04.28,“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一层;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生产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变更为“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一层、六层生产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北科现代制造园孵化楼六层”。
YZB/国 3362-2013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基地丰贤中路7号六层
480测试/盒,96测试/盒
本试剂盒用于定性检测人血清或血浆中的甲型肝炎病毒IgM抗体。
包被板;酶标记物、阴性对照、阳性对照、样品稀释液、化学发光底物液A、化学发光底物液B、浓缩洗涤液、封板膜、说明书。产品有效期:试剂盒贮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