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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托梗

国产 备案 第一类
产品名称:

牙托梗

注册人名称:

上海康桥齿科医械厂

注册(备案)号:

沪浦械备20190125号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

批准(备案)日期:

2019-07-19

有效期至:

结构及组成:

牙托梗由直线条状和弯曲条状固体构成,采用12Cr18Ni9或06Cr19Ni10材料制成。使用时不暴露于口腔环境,用于义齿牙托衬垫梗。

适用范围:

用于义齿牙托衬垫梗条

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地址:

变更情况:

我厂牙托梗产品此次提出第1次变更。\\r\\n1.牙托梗产品用于义齿牙托衬垫梗条。临床上供制作牙托两边的假牙相连接用,不能重复使用,为一次性使用。因此在说明书的使用注意事项增加:本产品为一次性使用产品。\\r\\n2.此次变更提交的牙托梗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第十三条医疗器械标签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五)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的规定,最小销售单元标签上增加“使用期限:”。\\r\\n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1-04-30,我厂牙托梗产品此次提出第2次变更。\\r\\n1.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2021年第107号)的有关要求,本次变更产品描述。原牙托梗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产品描述:牙托梗由直线条状和弯曲条状固体构成,采用12Cr18Ni9或06Cr19Ni10材料制成。使用时不暴露于口腔环境,用于义齿牙托衬垫梗。变更为:弯曲条状固体,采用不锈钢12Cr18Ni9或06Cr19Ni10材料制成。使用时不暴露于口腔环境。\\r\\n2.原备案时提交的牙托梗产品使用说明书载明的6.使用期限:在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的情况下,使用期限为十年。变更为:6.使用期限:十五年。\\r\\n此次变更提交的牙托梗产品使用说明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有关条款的规定。\\r\\n变更后产品名称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变更后产品描述不发生变化;变更后预期用途不发生变化。;2022-01-14

生产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路957号A幢、D幢

型号规格: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管理类别:

第一类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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