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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妥钠缓冲液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1400670号
奉贤区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庄行工业园航南支路288号
2013-04-17
2017-04-16
巴比妥钠、氯化钠、叠氮钠。产品有效期:24个月。附件: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供医疗机构用于配套纤维蛋白原测定试剂,体外检测人血浆中纤维蛋白原含量,作辅助诊断用。
YZB/沪4373-40A-2013
奉贤区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庄行工业园航南支路288号
6×2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