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4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巴比妥钠缓冲液
沪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1400546号
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钱桥文化路56号
2012-06-26
2016-06-25
巴比妥钠、氯化钠。产品有效期:24个月。附件: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供医疗机构作为纤维蛋白原标准品与待测血浆的稀释液,与凝血酶试剂一起用于纤维蛋白原含量的测定。
YZB/沪5788-40A-2012
上海市普陀区真南路1739号
4×15ml、6×20ml 、4×25ml、2×5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