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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凝血酶原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国械注准20243401444
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石林大道45号
2024-08-09
2029-08-08
试剂1(R1)、试剂2(R2)、磁微粒(M)、校准品和质控品。(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样本中异常凝血酶原的含量。主要用于肝癌的动态监测以辅助判断疾病进程或治疗效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2024-10-15 注册人住所由: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太康路6号30栋第1-4层;注册人住所变更为: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石林大道45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太康路10号27-28栋第1-4层;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C区太康路5号38栋第1-5层
试剂 1×25人份/盒 校准品 2水平×1支×1.0 mL 质控品 2水平×1支×2.0 mL;试剂 1×50人份/盒 校准品 2水平×1支×1.0 mL 质控品 2水平×1支×2.0 mL;试剂 1×100人份/盒 校准品 2水平×1支×1.0 mL 质控品 2水平×1支×2.0 mL;试剂 2×25人份/盒 校准品 2水平×1支×1.0 mL 质控品 2水平×1支×2.0 mL;试剂 2×50人份/盒 校准品 2水平×1支×1.0 mL 质控品 2水平×1支×2.0 mL;试剂 2×100人份/盒 校准品 2水平×1支×1.0 mL 质控品 2水平×1支×2.0 mL。
试剂盒在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
Ⅲ
按新《分类目录》,该产品分类编码为07,管理类别为第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