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证书编号:(苏)-经营性-2020-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3-2025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α—羟丁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α—酮丁酸底物法)
粤械注准20242400058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2024-01-08
2029-01-07
R1:α-酮丁酸钠(7.50 mmol\\/L)、Tris-HCl缓冲液、NaN3(0.9 g\\/L);\\r\\nR2:NADH(2.11 mmol\\/L)、 CAPSO缓冲液、NaN3(0.9 g\\/L);\\r\\n校准品(选配):α-羟丁酸脱氢酶、HEPES缓冲液、NaN3(0.9 g\\/L);\\r\\n质控品(选配):α-羟丁酸脱氢酶、HEPES缓冲液、NaN3(0.9 g\\/L)。
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α-羟丁酸脱氢酶(α-HBDH)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的辅助诊断。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
规格1:R1:4×60 mL,R2:4×15 mL;规格2:R1:1×60 mL,R2:1×15 mL;规格3:1680测试/盒;规格4:420测试/盒;规格5:1660测试/盒;规格6:415测试/盒;规格7:2840测试/盒;规格8:710测试/盒;规格9:R1:2×28 mL,R2:2×7 mL ;规格10:300测试/盒;校准品(选配):校准品:1×1 mL ;质控品(选配):质控品1:1×1 mL,质控品2:1×1 mL 。
1.检测试剂 未开封的试剂盒在2℃~8℃条件下保存,效期为18个月。试剂机载(2℃~15℃)有效期为4周。试剂开封后在2℃~8℃条件下可保存8周。\\r\\n2.产品校准品、质控品 未开封的产品校准品和质控品在2℃~8℃条件下保存,效期为18个月。开封后在10℃~30℃条件下可保存7天。\\r\\n 开封后在2℃~8℃条件下可保存7天。
第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