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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125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苏械注准20252400625
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6幢(G09)2楼
2025-04-14
2030-04-13
R1 :含 0.1MTris 的分析缓冲液(pH 8.0±0.05);M:0.4mg/mL 已偶联 CA125 抗体1(鼠源)的磁微粒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pH 8.0±0.05);R2:0.5μg/mL 已标记碱性磷酸酶的 CA125 抗体2(鼠源)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pH 8.0±0.05);产品校准品(选配)Cal 1:CA125 抗原(重组抗原的表达细胞 CHO Stable Cells)(浓度:50U/mL )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Cal 2:CA125 抗原(重组抗原的表达细胞 CHO Stable Cells)(浓度:1000U/mL )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质控品(选配)QC 1:CA125 抗原(重组抗原的表达细胞 CHO Stable Cells)(浓度:30U/mL )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QC 2:CA125 抗原(重组抗原的表达细胞 CHO Stable Cells)(浓度:500U/mL )溶于 0.1M Tris 缓冲液中;主校准曲线二维码:内含主校准曲线。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样本中癌抗原 125(CA125)的浓度,临床上主要用于卵巢癌等疾病的治疗监测。不能作为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断或确诊依据,不适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江苏省泰州市健康大道 805 号医药城五期标准厂房 G112 栋 1-2 层
50测试/盒、100测试/盒
未开瓶试剂盒于2℃~8℃密闭避光保存有效期为 15 个月,开瓶后 2℃~8℃避光保存可稳定 28 天。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详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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