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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相关抗原CA125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国产 有效 注册 第三类
产品名称:

肿瘤相关抗原CA125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注册(备案)号:

国械注准20153402128

注册人住所:

烟台开发区珠江路32号

批准(备案)日期:

2021-06-10

有效期至:

2026-06-09

结构及组成:

包被板(包被有小鼠抗CA125单克隆抗体)、校准品(A~F)(含有CA125抗原,CA125抗原为天然抗原,可以追溯到CA125企业参考品;基质为含新生牛血清的磷酸盐缓冲液)、酶结合物(含HRP标记的小鼠抗CA125单克隆抗体)、发光底物液A(含有鲁米诺)、发光底物液B(含有过氧化脲)、浓缩洗涤液(20X)(含磷酸盐)。(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肿瘤相关抗原CA125。检测结果主要用于卵巢上皮癌、子宫内膜癌的辅助诊断和治疗过程的监测。本产品检测结果不能作为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或确诊的依据,不用于普通人群的肿瘤筛查。

生产地址:

烟台开发区珠江路32号留学生创业园3#A区108、110、112、210、212和214室

型号规格:

96人份盒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储存,有效期12个月。

管理类别:

第三类

备注: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6840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2013版)》部分内容的公告(2020年第112号),该产品的管理类别调整为二类。